17岁签主播合约,停播后被索赔43万?
鲁法案例【2026】352
案情简介
法院审理
法官说法
本案争议焦点有三个:1.年满17周岁主播签订的主播合作协议是否有效?能否以未成年为由主张合同无效?2.主播单方面停止直播,何种情形下构成根本违约?先履行抗辩权应当如何适用?3.主播违约后损失赔偿金额如何认定?直播行业预期收益损失法院如何裁量?
法官提醒:
对网络主播(青年从业者)
签约前仔细通读全部合同条款,重点关注独家合作期限、停播限制、违约金、解约条件,不要轻信口头承诺;认清民事行为能力边界,年满16周岁依靠劳动独立生活签约,合同有效,违约就要承担赔偿责任;产生分歧优先协商解约,切勿采取直接停播、私下在外开播等方式对抗,避免损失扩大;保存聊天记录、收益结算凭证、公司履约证据,便于后续维权。
对文化传媒、MCN 经纪机构
招募接近成年的年轻主播,应当充分履行合同条款提示、释明义务,留存沟通证据;严格按照协议履行扶持、培训、收益结算义务,规范经营管理;合理设置违约金标准,格式条款不得不合理加重主播责任,避免因条款争议增加诉讼风险;出现主播违约情形,及时书面催告,固定违约证据,理性主张权利。
优秀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