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约定债权属一方所有,债务人对另一方履行还款义务能否认定为债务已消灭?
鲁法案例【2026】358

(图片由AI生成)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权归一方所有
能否认定为个人债权?
此后,债务人对另一方偿还借款
能否认定为债务已消灭?
案情简介
2005年,小丙因盖房需要向小甲、小乙夫妻二人借款27000元,未约定还款时间和借款利息。2008年,小甲和小乙签订《离婚协议书》,约定小丙所欠27000元款项由小甲负责收回。2017年,小丙将27000元借款偿还给小乙。此后,小甲要求小丙归还案涉借款,小丙以借款已偿还给小乙为由拒绝还款。小甲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小丙辩称,此笔借款发生在小甲和小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二人未将离婚时的债权归属约定告知自己,自己已向小乙履行还款义务,故小甲不能要求其偿还债务。
法院审理
法官说法
法条链接
优秀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