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改造工程层层转包,尾款拖了两年,如何用债权转让+实际施工人双路径锁定回款?

"活干完了,电梯也运行了一年多,对方却说'调解协议已经结了,一分钱都不欠'!"

这可把马女士和父亲老马给愁坏了,马女士既不是合同签约方,也没有直接收款渠道,夹在总包方和劳务公司之间,两头受气。难道垫进去的保证金和电梯款,就这样打了水漂?

一、困境:层层转包,尾款被"调解协议"卡死

2022年,工程公司将北京大兴某老旧小区电梯改造工程发包给劳务公司,劳务公司需垫付保证金和电梯款。劳务公司随后将其中两部电梯的施工任务转包给A公司,后由A公司接手,马女士作为负责人垫付了保证金和电梯款。

2023年10月,工程完工并交付使用,电梯正常运行。然而,工程公司迟迟不付尾款。2024年12月,经街道调解委员会调解,工程公司与劳务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工程公司支付73万元。劳务公司将支票背书给A公司,马女士以为钱马上就能结清。

可劳务公司一算账:按合同约定,工程公司应付108万,扣掉已付的73万,还欠35万。劳务公司总共还欠马女士工程款、保证金、电梯款。

2025年2月,劳务公司向工程公司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将上述债权转让给马女士和A公司。然而,工程公司却回函称:"调解协议已经约定73万就是全部工程款,双方已无争议"。

马女士傻眼了:"调解协议是劳务公司和工程公司签的,凭什么把我的钱也'调解'没了?我垫的保证金和电梯款,难道就这样被一笔勾销?"

二、破局:天用律师双路径出击——"债权转让+实际施工人"

马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后,律师团队迅速研判案情,发现本案虽然复杂,但有两条清晰的维权路径。

第一条路径:债权转让——劳务公司已将债权合法转让

劳务公司于2025年2月向工程公司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明确将案涉工程款及相关费用转让给A公司和马女士。工程公司虽然回函否认,但债权转让通知已合法送达,转让行为有效。

第二条路径:实际施工人——马有有权直接向发包人主张权利

A公司注销后,马女士的父亲作为唯一股东承继其权利义务,依据规定,实际施工人有权直接向发包人主张权利。工程公司作为发包方,应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三、攻坚:二审对账锁定欠款事实,工程公司"调解已结"抗辩被击破

一审法院认定:工程公司欠付劳务公司工程款范围大于劳务公司欠付马女士的金额,判决劳务公司支付马女士与父亲工程款以及利息;工程公司应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工程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工程公司仍坚持"调解协议已解决全部争议"。天用律师申请法院组织双方对三份协议项下8部电梯的全部资金往来进行整体对账。对账结果清晰显示:工程公司已支付的金额,远未达到应付的工程款。

这一对账结果彻底击碎了工程公司"调解协议已结清全部款项"的抗辩。

四、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尾款+利息全额支持

经过天用律师全力争取,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马女士拿到终审判决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两年了,我以为这笔钱永远要不回来了。天用律师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要自己盲目处理,找专业律师才能获得满意结果!"

给遇到工程欠款纠纷的朋友三点建议:

1、层层转包的工程,一定要让上家出具书面的债权确认和转让文件

如果你也处于转包链条的末端,一定要让直接上家出具书面文件,明确欠款金额、同意由最终发包方直接向你付款。

2、调解协议要看清——你签字了吗?

记住:别人签的调解协议,不能处分你的权利。如果调解协议涉及你的利益,一定要作为当事人参与签署,否则对你没有约束力。

3、保留全部垫资凭证,包括转账记录、收据、聊天记录

无论是保证金、材料款还是人工费,每一笔支出都要留痕。如果没有这些证据,法院也无法认定相关事实。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专注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各类民商事纠纷16年,擅长在层层转包的复杂工程纠纷中,为客户找到最直接的维权路径,帮各位工程老板高效要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