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亿储能合同,2200万执行款一个月回笼如何做到?
浙江某法院办结一起涉1.84亿元储能系统销售合同纠纷。浙江某能源公司与张掖某能源公司签约,由前者供应储能系统设备,合同总金额1.84亿元。履行中,申请执行人应对方要求先行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被执行人收票后却陷入拖延,既未按约支付预付款,还拖欠垫付税款等2200余万元。
申请执行人多次催告,对方出具书面《承诺书》却无实质履约。诉至法院后调解达成协议,被执行人应付预付款4920万元,但仅支付两期共1000万元后再度停摆。银行催贷、供应商催款、技术工资东拼西凑,企业生产承压,最终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聚焦新能源产业链权益保障,开启涉企执行"快车道"。执行立案当日,依托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不动产、股权、对外应收款"一键式"线上摸排;同时委托当地法官奔赴项目现场核查在建工程和设备。半天内锁定有效财产线索。
法官既讲法律后果(拒不履行将冻结扣划、滞纳金罚款叠加),又算"信誉账"(一旦失信,后续招投标、银行授信、合作方信任全面受损)。在震慑与释法下,被执行人主动筹款。不到一个月,2200万元执行款全额到账。
天用律师提醒企业:遭遇账款拖欠,及时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执行,用好查控与失信惩戒,是企业债权高效兑现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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