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干完投入使用,对方却翻脸说"咱俩是合伙,风险一起扛",419万工程款还能要回来吗?
最怕工程干完了,对方突然改口"这不是你干的活,是咱俩合伙的投资"。一位退休大姐带着班组干完多户农村"煤改气"工程,验收通气了、钱却迟迟拿不到——对方一句"你是合伙人,亏了得一起扛",就把几百万的工程款给"抹"了。
更糟的是——合同还被认定"无效"。这场仗,到底还能不能打?
一位退休大姐,接下了"煤改气"的大活
管大姐,四川成都人,退休职工。2020年,她经人介绍,与河北某建设公司签订了一份《煤改气项目合作协议》,承接河北省某市2020年农村气代煤项目部分施工,负责其中约3700户市场份额的入户安装和中压管道施工。
这本是一份"按户结算"的活:协议写明,管大姐按户承包该项目施工费用。她组织班组进场,从2020年8月动工,一直干到2020年11月15日工程竣工通气。入户安装、中压管道、吹扫试压……每一步都有安装单、结算表、验收记录,连项目部都盖了章。工程干得漂亮,可钱却卡住了。
对方翻脸:不是"你干活",是"咱俩合伙"
等到要结算工程款时,建设公司突然换了一套说法:"咱俩不是分包关系,是合伙关系!按协议你得负责所有资金投入,你只出了一部分钱,其余成本都是我扛的——现在发包方破产了,收不回款,亏损就得一起担!"
更让人憋屈的是,这笔账还乱得离谱:
回款严重缩水。协议上写的4200元/户,管大姐完成约2444户,工程款应有1026万多元;可对方抛出各种成本明细,说管大姐只是"部分劳务",每户成本价算下来不到4000元,甚至说已经付清、不再欠钱。
已付款项被倒打一耙。对方声称已付367万余元,其中还有某市劳动局代付的工人工资85万余元;又说管大姐"欠材料款240多万",要从中扣掉。
更麻烦的是——合同本身"无效"。建设公司把工程分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管大姐,属于违法分包,法律上这份协议是无效合同。
管大姐的心一下子凉了。一个退休的人,带着工人干了几个月的活,钱没要到,对方还说"合伙亏损一起扛";合同又无效——这钱,是不是真的打水漂了?
天用律师:合同无效不等于钱要不回
面对这个"合同无效+对方翻脸不认账"的死局,天用律师接手了。律师团队梳理后,抓住了两个关键突破口。
第一,把"合伙"两个字彻底击碎。对方一口咬定是合伙关系。天用律师指出:合伙合同的核心是"共同出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可这份协议里,管大姐明明是"按户承包、按工程量结算",她组织施工、投入材料费,对方按进度付款——这分明是施工方与发包方的分包关系,哪里来的"共担风险"?
证据摆在面前:有入户安装单、低压结算表、微信沟通记录、村委会证明一份份佐证;对方还付过款,还和她对过工程量——要是合伙,怎么会按工程量给你结算,还开口给你付钱?
第二,把"合同无效"变成"照样能要钱"。天用律师指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案涉工程2020年11月15日竣工通气,虽未办理正式验收,但已实际投入使用,法律上就视为验收合格。所以,合同无效≠钱要不回,管大姐有权参照协议约定的4200元/户,主张折价补偿款。
一审打赢,二审对方仍不死心
一审法院认定双方是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关系(非法定合伙关系),协议因违法分包无效,但依折价补偿规定,判决建设公司支付管大姐工程折价补偿款419万元及利息,另承担保全费5000元。


建设公司不服,上诉到河北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中,对方又抛出新证据:成本明细表、会计账册、证人出庭,还申请对管大姐的"劳务成本"做鉴定,想证明"该给的都给了、给多了"。
天用律师逐一质证:对方单方制作的账册明细真实性不认可;证人证言与协议内容自相矛盾——协议里根本没有"投资款"的约定;至于申请鉴定——本案是按合同约定单价结合完成户数算总价,再扣除相应款项,跟对方说的"劳务成本价"根本是两码事,法院依法不予准许。
2024年12月,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天用律师的专业价值在哪?
这个案子最难的,是对方用"合伙关系"偷换概念,再叠加"合同无效"想一赖到底。天用律师赢就赢在三点:
1、精准拆穿"合伙"伪装。抓住合伙"共担风险"的本质,用实际"按工程量付款、按户结算"的事实,反证双方就是分包关系。概念偷换,被釜底抽薪。
2、把"合同无效"变成"有利武器"。普通施工方一听"合同无效"就以为彻底完了,天用律师用"工程已投入使用视为验收合格",把无效合同的劣势,转化为"照常折算补偿"的底气。
3、证据链滴水不漏。靠安装单、结算表、收条、微信记录、村委会证明等环环相扣;二审对对方新证据和被驳回的鉴定申请,逐一质证反击。攻防兼备,稳扎稳打。
给遇到类似工程欠款的朋友三点建议
第一,承接工程别只看"干活的单价",一定要把"是分包还是合伙"写在明面上。建设公司这个案子的所有纠纷,都源于对方事后想把"分包"说成"合伙"来共担亏损。合同里明确是"按户结算、按工程量确认",才能让对方无从抵赖。
第二,别怕"合同无效",关键是活要干得硬、证据要留得全。验收记录、结算单、工程量确认、收款凭证,一样都不能少——工程实际投入使用,法律上就视为验收合格,照样能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
第三,对方用"合伙""共担风险"来赖账时,别慌,找懂建工的专业律师。这类"合伙人式赖账"是建工领域常见的套路,合同效力、折价补偿、利息计算,都需要专业律师来判断。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专注工程债务领域十六年。如果您或您身边的朋友正面临工程款被拖欠、对方以"合伙"名义赖账、合同效力有争议等难题,欢迎随时联系天用律师,我们帮您评估案情、制定策略,要回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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