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没载明出借人,能要回钱吗?(附2025最新借条模板)
鲁法案例【2025】321
案情简介
法院审理

本人___作为一般/连带责任保证人对借款人___上述借款债务承担一般/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上述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人:**(签字按印)
身份证号:**************
附件:
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借款人签字确认);
2.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保证人签字确认)。
注:
1.借条中的“保证人”一定要注明是一般保证人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人;
2.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可在“中国货币网”官网www.chinamoney.com.cn查询。
*范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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